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城区(含武陵源城区)公交车票价优惠政策的通知
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23-10-13
名 称: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城区(含武陵源城区)公交车票价优惠政策的通知
张发改价费〔2023〕95号
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城区(含武陵源城区)
公交车票价优惠政策的通知
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:
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《关于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》(湘交运输规〔2023〕11号)及相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现就市城区公交票价相关优惠政策重新明确如下:
一、残疾人、伤残军人、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、三属(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)、65岁(含65岁)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。
二、14周岁(不含14周岁)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常规公交车(不含定制公交、城际、城乡公交),其中在永定城区、武陵源城区就读的14周岁以下儿童凭儿童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、就读证明等资料办理公交卡免费乘车;其他的可凭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免费乘车。
三、年满14周岁(含14周岁)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制的在校学生凭《学生证》实行半价优惠。
四、以上优惠对象为全国范围内(含港澳台)相关人员。
五、本通知自2023年9月30日起执行。本通知中未涉及的其他政策仍按张发改价费〔2021〕121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你公司接此通知后,做好优惠政策调整宣传工作,并在公共场所、公交车入口处及收费处的醒目位置公示优惠政策,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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