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废止《关于明确2023年度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26-03-30
名 称:关于废止《关于明确2023年度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废止《关于明确2023年度淡季非居民用
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的通知
武陵源区、慈利县、桑植县发改局,张家界新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:
当前,即将进入天然气消费淡季,根据天然气价格管理相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废止《关于明确2023年度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张发改价调〔2023〕32号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6年4月1日起,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恢复淡季价格。原《关于明确2023年度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张发改价调〔2023〕32号)同时废止。
二、慈利县、桑植县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,由两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《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》(湘发改价调〔2025〕190号)规定管理。
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6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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